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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2011〕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南宁市城乡劳动就业制度一体化发展,根据自治区统筹城乡改革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城乡劳动就业问题为主线,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质量为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机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制定合理的制度结构和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能力建设,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争议。

  --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大胆开拓创新,以解决当前城乡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重点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坚持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发展,在城乡结合部改造等关键性领域重点攻坚,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结构调整,产业带动。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城乡三产融合发展,坚持培训与转移就业相结合原则,以就业指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坚持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转移相结合原则,拓展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增加农民非农收入;以重大产业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引领城乡一体化,促进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产业链,建立并巩固城乡产业互动机制。坚持以产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融合,缩小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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