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措施
(一)完善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实现合理布局
1.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完善主体功能区土地规划。因地制宜地合理布局城镇建设、村落分布、农田保护、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空间,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土地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土地规划要与城镇规划、产业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协调,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促进全市土地利用圈层结构和城乡布局的进一步完善。2011年12月底全面完成南宁市区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2.合理确定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布局、规模,倡导公寓式的农民新村,鼓励联排集中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单门独院的分散居住,引导分散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中归并,节约集约用地。
(二)统筹城乡地籍管理,理顺土地产权关系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统一调查基础地理信息的坐标系统,实现各部门的无缝对接。
2.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在完成农村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彻底查清城乡土地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2011年12月前完成全市的城镇土地调查工作。
3.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工作。在已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到村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到村民小组;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采用数字化调查手段开展农村宅基地调查,2012年年底完成试验区农村宅基地总登记工作,2013年年底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总登记工作任务。
4.完善城镇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完成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基础上,建立集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农村宅基地数据库为一体的城镇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乡地籍管理一体化。
(三)深化征地制度改革
1.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征地补偿机制的改革,扩大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建立新型征地管理体制机制。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试行“征转分离”。
2.调整征地区片划分,设定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
3.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联动机制。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