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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2年软件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2年软件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闽信科〔2012〕73号)


各设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不发厦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闽政文〔2012〕59号的精神,决定2012年继续安排软件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能带动我省软件产业跨越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软件重大项目。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高端芯片产业化专项

  移动智能终端芯片;网络通信设备芯片;智能电网芯片;智能传感芯片;数字电视芯片;信息安全芯片等。

  2、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用专项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服务和信息交互应用;移动通信技术的跨平台交互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平台软件及其他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软件研发与应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等。

  3、三网融合应用软件产业化专项

  三网融合技术支撑应用软件产业化。

  4、动漫网游产业化专项

  原创影视动画精品;原创绿色网络游戏;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动漫游戏相关软件产品产业化;动漫游戏制作技术软件产业化。

  二、指标要求

  1、技术指标:

  产品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已经实现产业化,并有效带动本省该领域产业链发展;

  2、经济指标:

  项目在实施周期内新增销售收入达2亿元以上,居省内同行业首位或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列;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等指标保持快速增长。

  三、项目实施周期

  自项目下达起1年,最多不超过2年。

  四、申报单位条件

  1、在闽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动漫游戏、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的软件企业(原则上不含厦门市);

  2.企业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3.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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