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现代农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吉政发〔2012〕1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 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 《吉林省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吉林省现代农业推进计划
为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2〕1号)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 〔2012〕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 “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统筹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以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大农业投入,着力促进主导模式产业化、产业发展集约化、生产质量标准化、产销服务信息化、生产装备机械化、产业支撑科技化、基础条件设施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基础保障、政策制度、市场和人才体系,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 “三化”统筹作为发展策略。实行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略和 “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巩固农业现代化在 “三化”中的基础地位,加快推进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 “三化”融合、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2.坚持把转变方式作为发展主线。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贯彻于农业现代化过程始终,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资源型加工业,调优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快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努力启动农村市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3.坚持把增产增收作为发展目标。坚持不懈地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的政治责任,狠抓粮食生产不动摇,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保障水平。坚定不移地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发展、转变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坚持把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模式。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细化分工协作,完善利益联结,提高产业关联度和集中度,加快把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成为占据行业高端的未来发展新优势,成为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支撑全省产业结构优化的优势支柱产业。
5.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动力。坚持把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动创新贯穿现代农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深入实施科教兴农和人才强农战略,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切实增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目标任务。
1.产业发展目标:以 “五大主导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各产业逐步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2012年实现600亿斤的基础上力争达到700亿斤,粮食商品率和人均占有量位居全国前列;畜牧业产值达到1240亿元以上,肉类人均占有量保持全国前列;园艺特产和多种经营产值达到1760亿元,参茸总量保持全国第一,林蛙、中药材生产能力位居全国前列;林业产值实现1400亿元,森林覆盖率达到44.2%,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良性互动,同步增长;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实现5000亿元,努力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安全食品输出基地、高新技术应用转化基地、循环高效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劳务经济快速发展,到 “十二五”期末,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年均增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