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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家庄市龙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氧化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家庄市龙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氧化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石环发〔2012〕41号)


石家庄市龙力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石家庄市龙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氧化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根据高邑县环保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高邑县石良庄锌业园区内,厂址东侧为永利锌业,南邻园区公路,隔路为冀鑫锌业,北侧为农田,西侧隔路为永昌锌业。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已建设8条间接法氧化锌生产线及3条直接法氧化锌生产线,年产氧化锌21000吨,其中,间接法氧化锌10300吨/年,直接法氧化锌10700吨/年。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高邑县石良庄锌业园区规划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2年第2期)研究,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手续。

  二、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气:坩埚窑燃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烟气采用重力沉降+布袋除尘+水喷淋治理后经30米高烟囱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煤场采用三面围档,定期洒水抑尘;收锌室产生的粉尘经对布袋收集器封闭后,再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车间在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引至布袋除尘器,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路面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所有废水不外排。

  3、固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分别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厂内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须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4、噪声:对各种产生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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