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东经88°51′19.5″,北纬44°05′50.0″
东北:东经88°51′21.6″,北纬44°05′50.2″
西南:东经88°51′19.2″,北纬44°05′48.2″
东南:东经89°51′21.4″,北纬44°05′48.1″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四边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吉县政办〔20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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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吉木萨尔县
| 小西沟遗址 (第六批)
| 位于泉子镇小西沟村委会以南小西沟村西侧80米处,保护范围:以国土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南北长196米,东西宽144米的范围,四至范围(经纬度):
西南:东经89°07″38.2″,北纬43°48′10.0″
西北:东经89°07′38.1″,北纬43°48′16.1″
东北:东经89°07′43.6″,北纬43°48′16.5″
东南:东经89°07′41.8″,北纬43°48′10.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四边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吉县政办〔20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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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吉木萨尔县
| 二工河石堆墓(第六批)
| 位于老台乡二工河村牧业一队以西,二工河中游西岸二、三级阶地上,保护范围:以2005年6月国土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南北长2239米,东西宽500米的范围,此墓群保护区东边缘为河道,西面为山梁,已无延伸余地,唯南北方向可延伸(经纬度):
南:东经88°40′59.9″,北纬43°54′15.4″
北:东经88°41′26.9″,北纬43°55′41.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南、向北方向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吉县政办〔20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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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毛仁陶勒盖石垒遗址 (第五批)
| 位于大石头乡克孜勒加尔塔斯村(红岩村)北偏西约20.3公里处的毛仁陶勒盖山丘地带一个最高的山头上。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36米,东西36米,呈正方形,面积近1300平方米。
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1°07′57.39″,北纬43°56′01.66″
西:东经91°07′55.80″,北纬43°56′01.44″
南:东经91°07′56.71″,北纬43°56′00.93″
北:东经91°07′56.44″,北纬43°56′02.07″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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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破城子遗址 (第五批)
| 位于照壁山乡照壁山村南500米处。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即:南北785米,东西630米,形状不规则,面积近500000平方米。
(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0°16′31.74″,北纬43°48′01.81″,
西:东经90°16′02.27″,北纬43°48′02.77″
南:东经90°16′16.78″,北纬43°48′51.09″
北:东经90°16′25.58″,北纬43°48′15.42″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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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四道沟遗址 (第三批)
| 位于县城西南10公里处的东城镇四道沟村东南2公里。保护范围以1997年8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长590米,东西宽240米,呈长方形,面积14万平方米。
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0°10′21.7″,北纬43°45′51.6″
西:东经90°10′11.4″,北纬43°45′54.4″
南:东经90°10′21.0″,北纬43°45′49.0″
北:东经90°10′17.6″,北纬43°45′57.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西延伸100米:向北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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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一碗泉子烽火台(第六批)
| 位于白杨河乡一碗泉村东500米处,木—巴公路里程碑南侧。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东西均为104米,呈正方形,面积10816平方米。
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0°27′14.28″,北纬43°47′42.37″
西:东经90°27′09.46″,北纬43°47′42.00″
南:东经90°27′12.04″,北纬43°47′40.37″
北:东经90°27′11.65″,北纬43°47′43.77″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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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三个泉子烽火台(第六批)
| 位于博斯坦乡三个泉子村西约250米处。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24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东西均为34.5米,呈正方形,面积近1200平方米。
保护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0°40′57.37″,北纬43°44′24.18″
西:东经90°40′58.20″,北纬43°44′24.74″
南:东经90°40′56.60″,北纬43°44′24.75″
北:东经90°40′57.41″,北纬43°44′25.27″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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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沙河子驿站遗址(第六批)
| 位于博斯坦乡阿克卓勒村东,大石头乡与博斯坦乡交界处,木巴公路S303线333号界桩处的大桥下。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24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215米,东西66米,呈长方形,面积14190平方米。
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0°52′55.59″,北纬43°44′11.38″
西:东经90°52′48.81″,北纬43°44′09.08″
南:东经90°52′51.28″,北纬43°44′06.08″
北:东经90°52′49.04″,北纬43°44′12.73″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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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三十里大墩烽火台及驿站遗址(第六批)
| 位于大石头乡克孜勒加尔塔斯村西 8.3 公 里,木—巴 公 路 S303 线 319 号界桩处。保护范围以2002年4月24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即:南北250 米,东西300米,呈长方形,面积75000平方米。
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1°03′42.79″,北纬43°44′12.32″
西:东经91°03′29.66″,北纬43°44′11.71″
南:东经91°03′36.11″,北纬43°44′08.13″
北:东经91°03′36.13″,北纬43°44′16.44″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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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木垒遗址 (第二批)
| 位于照壁山乡照壁山村西北1200米,县城以南2500米处,西临木垒古河床。保护范围以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测定数据为准,即:南北250米,东西140米,呈长方形,面积3500平方米。
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90°16′18.86″,北纬43°48′44.47″
西:东经90°16′14.18″,北纬43°48′45.47″
南:东经90°16′15.85″,北纬43°48′41.02″
北:东经90°16′16.95″,北纬43°48′48.26″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木县政办发【201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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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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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哈密市
| 白山岩刻 (第五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白山岩刻画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GPS坐标:
南:东经94°36''37.25",北纬42°46''23.79"
北:东经94°36''37.45",北纬42°46''38.29"
东:东经94°36''48.24",北纬42°46''35.48"
西:东经94°36''30.34",北纬42°46''30.77"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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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哈密市
| 折腰沟岩刻 (第五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折腰沟岩刻的保护范围。2000年8月,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划定了保护范围, 总面积为6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
东:东经94°37''24.11",北纬42°43''32.69"
南:东经94°37''21.08",北纬42°43''31.23"
西:东经94°37''17.20",北纬 42°43''33.34"
北:东经94°37''21.99",北纬42°43''35.19"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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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哈密市
| 盖斯麻札 (第四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保护范围。
东至天山南路, 坐标:93°29''44.01",42°49''1.41"
南至别墅, 坐标:93°29''42.19",42°48''57.77"
西至大营门村耕地,坐标:93°29''41.01",42°49''1.34"
北至居民区, 坐标:93°29''43.28",42°49''3.21"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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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哈密市
| 格子烟墩驿站 遗址 (第五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格子烟墩驿站遗址的保护范围。总面积为550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
东:东经94°8''35.83",北纬42°22''5.05"
西:东经94°8''18.73",北纬42°22''7.92"
南:东经94°8''24.88",北纬42°22''1.50"
北:东经94°8''29.76",北纬42°22''10.90"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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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哈密市
| 哈密拜其尔遗址(第五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哈密拜其尔遗址的保护范围。总面积为400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
东:东经93°51''04.3",北纬43°07''41.8"
南:东经93°50''57.5",北纬43°07''37.8"
西:东经93°50''51.2",北纬43°07''37.8"
北:东经93°50''54.4",北纬43°07''42.3"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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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哈密市
| 焕彩沟汉碑 (第三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
确定了焕彩沟的保护范围。
2000年7月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划定了保护范围,总面积为2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
东:93°42''39.35",43°11''56.57"
西:93°42''36.39",43°11''57.01"
南:93°42''37.06",43°11''55.91"
北:93°42''38.30",43°11''57.81"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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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哈密市
| 回城城墙 (第五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确定了回城城墙的保护范围残存的城墙,均属保护之列。保护范围GPS坐标:
东:东经93°29''48.81",北纬42°48''38.39"
西:东经93°29''47.85",北纬42°48''38.59"
南:东经93°29''48.00",北纬42°48''38.00"
北:东经93°29''48.29",北纬42°48''38.99"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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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哈密市
| 卡拉墩遗址 (第二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卡拉墩遗址的保护范围。卡拉墩遗址保护范围南北长约200米,东西宽约80米。面积16000平方米。
西北角:东经92°48′21.8″,北纬42°51′10″
西南角:东经92°48′15″ ,北纬42°51′05.6″
东南角:东经92°48′17.8″,北纬42°51′02.6″
东北角:东经92°48′23.7″,北纬42°51′07.9″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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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哈密市
| 拉甫却克古城(第一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拉甫却克古城的保护范围。2000年7月,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划定了保护范围,总面积为668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
东:东经92°54''34.35",北纬42°56''15.08"
西:东经92°54''25.92",北纬42°56''15.56"
南:东经92°54''27.57",北纬42°56''12.62"
北:东经92°54''30.18",北纬42°56''17.57"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50米。
| 哈市府办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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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哈密市
| 庙尔沟佛教遗址(第四批)
| 1998年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确定哈密市文物保护范围的通知》(哈市土管发【1998】62号)确定了庙尔沟佛教遗址的保护范围。2000年8月,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划定了保护范围,总面积为8373.75平方米。四至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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