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东经87°08′47.59″,北纬44°04′18.60″
北:东经87°08′47.71″,北纬44°04′27.05″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基础上再向外延伸100米,即东西长430米,南北宽430米(经纬度见原文)。
| 昌市政办发〔201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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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昌吉市
| 昌吉古城遗址(第三批)
| 位于昌吉市区东北角,现存东墙475米,西墙260米,北墙90米。东墙有一拐角,城址中有3处方形塔基。保护范围沿城墙基础向外扩展3米。
北墙保护范围东西长96米,南北宽14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北纬87°18′54.35″44°01′54.07″
西:东经,北纬87°18′50.82″44°01′54.17″
南:东经,北纬87°18′58.56″44°01′53.88″
北:东经,北纬87°18′54.35″44°01′54.29″
东墙北端保护范围南北长150米,东西宽13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87°18′54.35″,北纬44°01′54.07″
西:东经87°18′58.33″,北纬44°01′50.87″
南:东经87°18′58.46″,北纬44°01′50.46″
北:东经87°18′54.35″,北纬44°01′54.29″
东墙拐角东西长80米,南北宽10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87°19′01.37″,北纬44°01′50.12″
西:东经87°18′58.29″,北纬44°01′50.56″
南:东经87°18′59.77″,北纬44°01′50.19″
北:东经87°18′59.93″,北纬44°01′50.48″
东墙南段保护范围南北长245米,东西宽14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87°18′59.96″,北纬44°01′46.60″
西:东经87°18′59.20″,北纬44°01′46.74″
南:东经87°18′57.49″,北纬44°01′42.86″
北:东经87°19′01.11″,北纬44°01′50.39″
西墙保护范围南北长266米,东西宽17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87°18′25.93″,北纬44°01′32.38″
西:东经87°18′23.85″,北纬44°01′29.06″
南:东经87°18′24.01″,北纬44°01′29.02″
北:东经87°18′25.26″,北纬44°01′32.91″
东塔基保护范围南北长10米,东西宽8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87°18′34.83″,北纬44°01′29.73″
西:东经87°18′34.49″,北纬44°01′29.74″
南:东经87°18′34.63″,北纬44°01′29.57″
北:东经87°18′34.68″,北纬44°01′29.88″
西塔基保护范围东西长16米,南北宽12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87°18′28.13″,北纬44°01′33.59″
西:东经87°18′27.40″,北纬44°01′33.61″
南:东经87°18′27.71″,北纬44°01′33.42″
北:东经87°18′27.81″,北纬44°01′33.77″
北塔基保护范围南北长20米,东西宽17米,四至范围:
东:东经87°18′50.07″,北纬44°01′50.84″
西:东经87°18′49.25″,北纬44°01′50.87″
南:东经87°18′49.93″,北纬44°01′50.51″
北:东经87°18′49.67″,北纬44°01′51.21″
| 昌市政办发〔201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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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玛纳斯县
| 玛纳斯古城 (第三批)
| 位于玛纳斯镇。保护范围:以现有城墙为中心,向东、向北外延60米,向西外延50米,南城墙已消失段,以有城墙段为准取直线向东南角城墙连接外延10米。古城外东南角、东北角、西北角附属烽火台,以烽火台为中心向东南西北方向各外延20米。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14′53.64″,北纬44°18′43.60″
南:东经86°14′38.43″,北纬44°18′37.10″
西:东经86°14′26.27″,北纬44°18′49.64″
北:东经89°14′39.62″,北纬44°18′58.31″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外延60米(经纬度见原文)。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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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玛纳斯县
| 多木拉克土拜 古墓群 (第五批)
| 位于清水河乡,保护范围:以m1为中心,向四周外延5米范围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01′22.56″,北纬43°55′53.24″
南:东经86°01′21.29″,北纬43°55′52.31″
西:东经86°01′20.04″,北纬43°55′53.27″
北:东经86°01′21.03″,北纬43°55′54.15″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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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玛纳斯县
| 陕西会馆 (第五批)
| 位于玛纳斯镇,保护范围:以陕西会馆四周墙基为基线,向东外延5米,向南外延30米,向西、北各外延25米范围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13′43.35″,北纬44°18′26.24″
南:东经86°13′42.48″,北纬44°18′25.07″
西:东经86°13′40.87″,北纬44°18′26.25″
北:东经86°13′42.57″,北纬44°18′27.30″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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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玛纳斯县
| 塔西河古堡 (第六批)
| 位于包家店镇,保护范围:以塔西河古堡烽火台为中心向东、向南、向西各外延10米,向北外延60米范围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38′75.25″,北纬44°23′77.2″
南:东经86°38′73.88″,北纬44°23′76.02″
西:东经86°38′72.62″,北纬44°23′77.02″
北:东经86°38′73.90″,北纬44°23′82.06″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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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玛纳斯县
| 塔西河烽火台(第六批)
| 位于包家店镇,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为中心,向四周外延10米范围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38′13.40″,北纬44°22′18.3″
南:东经86°38′11.94″,北纬44°22′17.3′
西:东经86°38′10.47″,北纬44°22′18.3″
北:东经86°38′11.94″,北纬44°22′19.5″,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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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玛纳斯县
| 烽火台村烽火台(第六批)
| 位于农八师149团,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为中心向四周外延60米范围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06′39.4″,北纬44°51′48.8″
南:东经86°06′36.7″,北纬44°51′46.9″
西:东经86°06′33.9″,北纬44°51′48.8″
北:东经86°06′36.7″,北纬44°51′50.8″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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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玛纳斯县
| 头墩台子烽火台(第六批)
| 位于旱卡子滩乡。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为中心,向四周外延15米范围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07′29.7″,北纬44°11′0.5″
南:东经86°07′29.0″,北纬44°10′59.7″
西:东经86°07′27.9″,北纬44°11′0.5″
北:东经86°07′28.9″,北纬44°11′0.1″
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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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玛纳斯县
| 十里墩烽火台(第六批)
| 位于兰州湾镇,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为中心,向四周外延10米范围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东经86°12′42.0″,北纬44°21′51.6″
南:东经86°12′41.0″,北纬44°21′51.5″
西:东经86°12′40.1″,北纬44°21′52.0″
北:东经86°12′41.0″,北纬44°21′52.4″
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 玛政办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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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奇台县
| 东大地庙 (第四批)
| 位于奇台县西地镇东地村内西侧,县城东南约21公里,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北:东经89°48′27.3″,北纬44°03′36″
西北:东经89°48′24.4″,北纬44°03′35.4″
东南:东经89°48′28.4″,北纬44°03′34.2″
西南:东经89°48′25.3″,北纬44°03′33.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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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奇台县
| 唐朝墩古城 (第一批)
| 位于县城东北角,与县城紧密相连,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北:东经89°35′24″,北纬44°01′52″
西北:东经89°35′08″,北纬44°01′50″
东南:东经89°35′29″,北纬44°01′42″
西南:东经89°35′22″,北纬44°01′36″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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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奇台县
| 犁铧尖关帝庙(第六批)
| 位于奇台镇犁铧尖唐朝墩社区东北角,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北:东经89°35′03″,北纬44°01′38.6″
西北:东经89°35′03″,北纬44°01′38.5″
东南:东经89°35′03″,北纬44°01′38.5″
西南:东经89°35′03″,北纬44°01′38.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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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奇台县
| 石城子遗址 (第四批)
| 位于半截沟镇麻沟梁村东、河坝沿村南,麻沟河西北侧,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北:东经89°45′55″,北纬43°36′58″
西北:东经89°45′43″,北纬43°36′59″
东南:东经89°45′57″,北纬43°36′46″
西南:东经89°45′42″,北纬43°36′4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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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奇台县
| 吐虎玛克古城 遗址 (第六批)
| 位于古城乡,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北:东经89°37′09″,北纬43°59′23″
西北:东经89°36′55″,北纬43°59′19″
东南:东经89°37′15″,北纬43°59′10″
西南:东经89°36′59″,北纬43°59′0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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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奇台县
| 药王庙 (第六批)
| 位于奇台镇犁铧尖唐朝墩社区团结路北侧,奇台县工商局院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北:东经89°35′05.3″,北纬44°01′37.8″
西北:东经89°35′04.8″,北纬44°01′37.8″
东南:东经89°35′05.3″,北纬44°01′39.3″
西南:东经89°35′04.7″,北纬44°01′37.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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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奇台县
| 甘省会馆 (第六批)
| 位于奇台镇水磨河三清宫社区东部,驻县36912部队后勤院内,四至范围(经纬度):
东北:东经89°35′24.1″,北纬44°01′32.3″
西北:东经89°56′06″,北纬44°01′29″
东南:东经89°56′06″,北纬44°01′29″
西南:东经89°56′06″,北纬44°01′29″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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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奇台县
| 奇台酒窖池遗址(第六批)
| 位于奇台镇水磨河三清宫社区水磨河东岸较高的二层台地上,四至范围(经纬度):
窑址南端:东经89°34′45.8″,北纬44°01′44.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 奇政办发〔20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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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吉木萨尔县
| 东大龙沟遗址(第六批)
| 位于泉子镇牛圈子沟村,镇政府西南7.5公里处,保护范围以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南北长121米,东西宽73米的范围。四至范围(经纬度):
西北:东经89°06′35.2″,北纬43°44′26.0″
西南:东经89°06′37.1″,北纬43°44′01.6″
东南:东经89°06′38.4″,北纬43°44′02.3″
东北:东经89°06′38.6″,北纬43°44′03.0″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础向四边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吉县政办〔20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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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吉木萨尔县
| 冯洛守捉古城 遗址 (第六批)
| 位于三台镇冯洛村村委会以北80米处,保护范围:以2005年县国土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南北长277米,东西宽121米,四至范围(经纬度):
西北:东经88°54′55.1″,北纬44°08′45.7″
西南:东经88°54′54.1″,北纬44°08′38.6″
东南:东经88°54′59.1″,北纬44°08′37.1″
东南:东经89°55′07.0″,北纬44°08′45.6″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向四边各延伸50米(经纬度见原文)。
| 吉县政办〔20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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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吉木萨尔县
| 老台烽火台 (第六批)
| 位于老台乡老湖村村委会北的耕地中,保护范围:以2005年6月县国土局划定的保护范围为准,南北长48米,东西宽77米的范围河,四至范围(经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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