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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3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我区人民剧场等2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及时对2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做出保护标志说明,建立健全记录档案,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损毁破坏,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第一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第一批)
序号
地点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公布批次
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
政府文号
备注
 
乌鲁木齐市
 
1
天山区
八路军驻新疆
  办事处旧址  (第二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胜利路二巷1号。
  保护范围:向东至七层楼西墙,向南至六层楼北侧山墙,西、北均以现有院墙为界。
  GPS数据:(四至范围)
  东北角:东经87°36′47″ ,北纬43°46′20.4″
  东南角:东经87°36′46″ ,北纬43°46′19.4″
  西南角:东经87°36′44.6″,北纬43°46′19.6″
  西北角:东经87°36′45.5″,北纬43°46′21″
  建设控制地带:向东20米,向南至东西向六层楼。在保护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构筑物应征得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其体量、风格等应与二层小楼谐调。
乌政办【2009】227号
  
2
天山区
陕西大寺大殿(第二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永和正巷10号。
  保护范围:以现有院落为准,向南延伸15米,向北延伸15米,向东和西各延伸10米,并以此作为建设控制地带。
  GPS数据:(四至范围)
  东北角:东经87°37′8.2″,北纬43°47′18.1″
  东南角:东经87°37′7.7″,北纬43°47′15.6″
  西南角:东经87°37′3.4″,北纬43°47′15.7″
  西北角:东经87°36′3.5″,北纬43°47′19.4″
乌政办【2009】227号
  
3
天山区
新疆人民剧场(第六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中路2号,南门广场东侧。
  保护范围:东面、南面以建筑墙为准各向外10米,北面和西面至规划建筑线。
  GPS数据:(四至范围)
  东北角:东经87°37′12″ ,北纬43°47′23.8″
  东南角:东经87°37′12″ ,北纬43°47′21.9″
  西南角:东经87°37′6.5″,北纬43°47′21.8″
  西北角:东经87°37′6.6″,北纬43°47′2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界为准,向外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乌政办【2009】227号
  
4
天山区
毛泽民烈士办公室及宿舍故址(第二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院内。
  保护范围:东至第一小学四层教学楼西侧山墙,南至明德路道路规划建筑线,西至现状六层住宅楼东侧外墙,北至现状民宅南侧外墙。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1 东经87°37′12.00″ 北纬43°47′28.90″
  2 东经87°37′12.28″,北纬43°47′28.89″
  3 东经87°37′12.31″,北纬43°47′29.31″
  4 东经87°37′13.38″,北纬43°47′29.27″
  5 东经87°37′13.37″,北纬43°47′29.21″
  6 东经87°37′14.09″,北纬43°47′29.19″
  7 东经87°37′14.15″,北纬43°47′27.98″
  8 东经87°37′12.03″,北纬43°47′27.95″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明德路道路规划建筑线,西至现状六层住宅楼东侧山墙及五层办公楼东侧外墙,北至现状相邻二层民宅北侧外墙。
乌政办【2011】510号
  
5
天山区
中国工农红军
  总支队干部大队
  旧址     (第二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37号。
  保护范围:原建筑位于五星路已拆除,现建筑是按照原貌重建的,保护范围以现存院落为准。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1 东经87°37′36.04″,北纬43°48′4.41″
  2 东经87°37′37.18″,北纬43°48′4.83″
  3 东经87°37′37.53″,北纬43°48′4.35″
  4 东经87°37′36.38″,北纬43°48′3.92″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西后街道路规划建筑线,西至现状六层住宅楼东侧外墙,北至现状五层楼及七层住宅楼北侧山墙,南侧界线前进路道路路沿石。
乌政办【2011】510号
  
6
天山区
革命烈士陵园(第二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郊燕儿窝,又称“燕儿窝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东南至墓碑后侧围墙,东北、西北、西南至现状广场内侧路沿石。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1 东经87°35′37.24″,北纬43°43′55.27″
  2 东经87°35′37.78″,北纬43°43′55.71″
  3 东经87°35′37.58″,北纬43°43′55.84″
  4 东经87°35′38.03″,北纬43°43′56.20″
  5 东经87°35′38.22″,北纬43°43′56.07″
  6 东经87°35′38.76″,北纬43°43′56.51″
  7 东经87°35′39.93″,北纬43°43′55.75″
  8 东经87°35′41.11″,北纬43°43′55.57″
  9 东经87°35′40.45″,北纬43°43′54.54″
  10 东经87°35′38.80″,北纬43°43′53.68″
  11 东经87°35′38.43″,北纬43°43′54.50″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现状单位围墙,西至烈士事迹陈列馆西侧现状道路路沿石,南至县团级骨灰室外墙20米,北至省军级民族坟北侧现状围墙。
乌政办【2011】510号
  
7
天山区
乌拉泊水电站(第六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乌拉泊水库的北侧,乌拉泊石墩子山脚下。
  保护范围:以水电站建筑外墙、栅栏及管道边缘为准,各向外10米为准。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1 东经87°35′0.93″ ,北纬43°41′44.99″
  2 东经87°35′2.09″ ,北纬43°41′44.36″
  3 东经87°35′1.29″ ,北纬43°41′43.50″
  4 东经87°35′1.06″ ,北纬43°41′43.63″
  5 东经87°34′59.71″,北纬43°41′42.46″
  6 东经87°34′59.93″,北纬43°41′42.33″
  7 东经87°34′58.99″,北纬43°41′41.45″
  8 东经87°34′58.00″,北纬43°41′42.25″
  9 东经87°34′58.56″,北纬43°41′43.14″
  10 东经87°34′58.85″,北纬43°41′42.97″
  11 东经87°35′00.15″,北纬43°41′44.15″
  12 东经87°35′00.07″,北纬43°41′44.19″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西侧以保护范围为准各向外50米,南侧以铁路线向北30米及现状土坎为准。
乌政办【2011】510号
  
8
天山区
五星路四合院(第六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路2号。
  保护范围:以四合院建筑外墙为准,向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现状五层住宅楼,北至现状七层住宅楼,东至现状一层建筑,西至西后西街道路规划建筑线。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1 东经87°37′44.42″,北纬43°47′57.18″
  2 东经87°37′46.26″,北纬43°47′57.95″
  3 东经87°37′47.03″,北纬43°47′56.99″
  4 东经87°37′45.16″,北纬43°47′56.20″
乌政办【2011】510号
  
9
沙依巴克区
新疆各族人民
  烈士纪念碑  (第二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公园西南部。
  保护范围:以碑的基座外侧为准各向外10米。
  1 东经87°36′00.34″,北纬43°47′38.69″
  2 东经87°36′02.19″,北纬43°47′38.40″
  3 东经87°36′01.80″,北纬43°47′37.06″
  4 东经87°35′59.95″,北纬43°47′37.33″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为准向外10米。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乌政办【2011】510号
  
10
沙依巴克区
朝阳阁   (第五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鉴湖南岸,北与湖心亭相对应。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凸最多的外墙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1 东经87°36′04.59″,北纬43°47′59.36″
  2 东经87°36′07.21″,北纬43°48′00.44″
  3 东经87°36′08.11″,北纬43°47′59.32″
  4 东经87°36′05.52″,北纬43°47′58.24″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两侧以保护范围为准,各向外延伸10米,北至鉴湖北岸(包括鉴湖),南至现状广场北界。
乌政办【2011】510号
  
11
沙依巴克区
巩宁城城墙遗址(第六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2号新疆农业大学西侧和南侧。
  保护范围:以墙体为准,两侧各向外10米。
  保护范围线拐点GPS数据:
  1 东经87°33′31.31″,北纬43°48′48.22″
  2 东经87°33′32.58″,北纬43°48′48.49″
  3 东经87°33′33.52″,北纬43°48′46.07″
  4 东经87°33′33.62″,北纬43°48′45.99″
  5 东经87°33′36.04″,北纬43°48′40.38″
  6 东经87°33′34.27″,北纬43°48′39.98″
  7 东经87°33′33.64″,北纬43°48′39.77″
  8 东经87°33′33.35″,北纬43°48′40.38″
  9 东经87°33′33.95″,北纬43°48′40.59″
  10 东经87°33′34.92″,北纬43°48′40.80″
  11 东经87°33′32.82″,北纬43°48′45.67″
  12 东经87°33′32.71″,北纬43°48′45.76″
  13 东经87°33′31.96″,北纬43°48′47.68″
  14 东经87°33′31.56″,北纬43°48′47.60″
  15 东经87°33′36.13″,北纬43°48′38.11″
  16 东经87°33′37.01″,北纬43°48′38.28″
  17 东经87°33′39.28″,北纬43°48′32.87″
  18 东经87°33′42.26″,北纬43°48′25.96″
  19 东经87°33′44.89″,北纬43°48′19.87″
  20 东经87°33′57.86″,北纬43°48′21.90″
  21 东经87°34′12.99″,北纬43°48′24.42″
  22 东经87°34′22.69″,北纬43°48′26.03″
  23 东经87°34′22.88″,北纬43°48′25.38″
  24 东经87°34′15.99″,北纬43°48′24.22″
  25 东经87°34′15.76″,北纬43°48′24.15″
  26 东经87°34′15.96″,北纬43°48′23.40″
  27 东经87°34′14.89″,北纬43°48′22.19″
  28 东经87°34′13.98″,北纬43°48′22.05″
  29 东经87°34′12.48″,北纬43°48′22.11″
  30 东经87°34′11.66″,北纬43°48′22.54″
  31 东经87°34′11.21″,北纬43°48′23.44″
  32 东经87°34′06.67″,北纬43°48′22.65″
  33 东经87°34′06.52″,北纬43°48′22.65″
  34 东经87°33′56.04″,北纬43°48′20.93″
  35 东经87°33′49.63″,北纬43°48′19.89″
  36 东经87°33′44.30″,北纬43°48′19.13″
  37 东经87°33′42.58″,北纬43°48′22.96″
  38 东经87°33′40.50″,北纬43°48′27.82″
  39 东经87°33′38.08″,北纬43°48′33.45″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外环路道路规划建筑线,南至规划道路规划建筑线,东侧北部至现状道路中心线及延长线和东侧南部到东侧现状四层住宅楼东侧山墙,北侧东部至现状道路中心线及延长线,北侧西部为城墙端向北50米。
乌政办【2011】510号
  
12
达坂城区
达坂城木拱桥(第六批)
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八家户村南2千米后沟沟口的白杨河上。
  保护范围:东、北、南各向外20米,西至吐乌大高速公路路沿。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312国道,西至吐乌大高速公路路沿,南侧以桥体为准向南300米。
乌政办【2011】510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
 
13
昌吉市
老粮仓   (第六批)
位于北京北路与红旗中路交界处,保护范围以2007年昌吉市国土资源局所发土地证为准,沿现有宁边粮仓建筑和宁边古城城墙基础为界,东西长90米南北宽56米。(经纬度):
  东:东经87°18′04.19″,北纬44°01′41.73″
  西:东经87°17′58.96″,北纬44.°01′39.56″
  南:东经87°18′03.21″,北纬44°01′39.81″
  北:东经87°17′58.93″,北纬44°01′41.60″
昌市政办发〔2011〕85号
  
14
昌吉市
三十里大墩  烽火台     (第六批)
位于昌吉市西约13公里,以2007年昌吉市国土资源局所发土地证和昌吉市规划局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准,烽火台遗址及周边30米范围划入市文物管理所。四至界线:东至林带;西至原昌吉市石油公司房屋及林地;南至原昌吉市石油公司房屋及空地;北至林带,建设用地面积4583.4平方米(经纬度):
  东:东经87°08′53.31″,北纬44°04′22.88″
  西:东经87°08′41.79″,北纬44°04′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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