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一是社会组织的培育和规范管理得到加强。温泉县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县26个社会团体和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实施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监督管理体制。州发改委、财政局对18个州直单位的22项收费项目开展了清理活动,取消收费金额224万元。二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体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提升。各县市政府组建了应急救援大队,编制完成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州直部分单位在消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森林防火等领域大力开展应急处置训练和演练,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抓好各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被考核单位能够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改革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博乐市行政审批中心共进驻37个单位,集中办理274项行政审批事项,对未进驻的审批事项120项实行网上审批,全面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
㈤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考试关,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县市和州直大部分单位能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行政案件办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三是各被考核单位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着重在建设、国土资源、畜牧兽医、文化、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和执法大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㈥切实加强行政监督,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各县市、各单位加强行政复议层级监督,通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运用和解、调节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建立了行政赔偿、补偿机制,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活动。二是被考核单位能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采纳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71件、政协委员提案88件。三是重视司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四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州长信箱”、“县市长大接访”、“行风热线”等平台,依法办理投诉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1年,全州共受理行政投诉案件508件,已化解调处行政纠纷30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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