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夏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
(津粮储基〔2010〕19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自入夏以来,南方多个省市出现了短时强对流和强降雨天气,北方局部地区也出现38℃~40℃的高温天气,针对目前出现的极端天气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粮油储存安全管理,保证夏季粮油安全,市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夏季粮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要求
1、各级领导对储备粮油安全的重视程度及现存储备粮油的安危程度和安全储存状况;储备粮油、粮情检查、化验室、药品库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雨防汛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雨漏、雨湿、设备、物资和值班等情况。
3、科学保粮、实验课题进展及储粮新技术应用情况;对国家粮食局新颁布的《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粮油仓储企业仓房(油罐)编号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和执行情况。
4、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具体做法、先进经验和精细化管理开展情况等。
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6、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制度、加强管理,搞好“一符四无”鉴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脚踏实地、一丝不苟的做好检查工作,确保夏季粮油储存安全和达沃斯论坛会议期间的各项生产安全。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检查采取承储单位自查,公司、区县粮食局互查,市局重点抽查的方法。自即日起到8月10日前,为承储单位自查和公司、区县粮食局互查阶段,互查结束后各单位将夏防总结和“一符四无”鉴定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市粮食局储备基建处(储备基建处邮箱:cbjjc@foxmail.com),8月10日后,市粮食局将组织重点抽查。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次检查工作,市粮食局成立了以周庆平副局长任组长,周海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夏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储备基建处(电话:27123582、27123533),负责具体推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和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