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的通知
(津粮政法〔2011〕13号)
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
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要明确办事机构,搞好组织协调,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突出位置,与粮食流通工作同时部署、一并落实。
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意见》的办法和工作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措施,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要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结合各区县政府部署,制定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确定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科室,纳入到全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工作的重要指标,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