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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粮市场〔2012〕4号)


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
  现将市粮食局《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我市实际,2012年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和保障我市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开展粮油库存检查,夯实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1、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家粮食局和市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重点清查我市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数量、质量、仓储管理情况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财务管理、补贴管理、轮换管理情况。同时,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粮食库存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夯实我市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2、继续做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巩固2011年全国油脂库存检查工作成果,摸清油脂库存底数。检查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类食用植物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市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抓好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确保粮食购销政策落实到位
  1、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执行主体是否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审核验收单位对入库粮食质量把关是否严格。严肃查处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及“转圈粮”等违规行为,督促有关企业严把验收入库关。及时开展对中央储备粮补库、企业执行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检查,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不走样。
  2、加强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加大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力度,确保竞价销售的粮食按照交易规则和政策要求及时出库。督促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及实际存储库点严格遵守销售出库规定。严肃查处销售出库中设置障碍阻挠拖延出库、额外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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