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实验室具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研合作,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行业带动和辐射作用。
7.对高成长性、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方式
1.由市科委发展计划处会同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队,深入各区县、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了解并推荐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并组织依托单位填写《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每个区县、功能区可推荐两个单位申报。各区县、功能区汇总申报材料后,送市科委基础研究处。
2.由市科委基础研究处按照《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同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队、市科委专业处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通过专家评审的实验室进入建设期,建设一年后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认定为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的实验室名称要规范,统一命名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
2.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较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3.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并由科技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3月30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殷亚辉,联系电话:27115935 27120461
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王祯祥,联系电话:27123081 27117113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电子邮箱:tjskw@126.com
附件:
1.《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格式)(略)
2.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