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趸售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1]111号)
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关于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对津南、静海、西青开发区、空港、华滨等区域性水务公司趸售价格进行核定的申请》(津水字[2011]102号)收悉。为筹集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促进城市供水发展,根据《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市自来水集团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静海水务公司、津南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为3.36元。
二、向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公司、西青开发区赛达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为5.55元。
三、向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公司、华新、华纺、华晶、华双的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为5.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