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2012年15件民生实事“五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发〔2011〕166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2012年15件民生实事“五定”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卫市2012年15件民生实事“五定”工作方案
为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2012年各项民生实事,为民办一批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得民心的好事、实事,现制定中卫市2012年15件民生实事“五定”工作方案。
一、实施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事项:开工建设中卫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9269平方米;探索与高等学校联合办学,培养第一批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为升格高职学院打好基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责 任 人:王自强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31日前
责任处罚:如不能按时限完成,按效能目标责任书赋分扣分
分管领导:周明新
二、着力提高学龄儿童入园率
责任事项:建成10所幼儿园,建筑面积32400平方米,在园幼儿3420人,三年期幼儿园孩子比例从22.9%提高到28.9%,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问题。其中:沙坡头区新建3所幼儿园,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中宁县建设3所幼儿园,建筑面积14462平方米;海原县新建4所幼儿园,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
责任单位:中宁县、海原县、市教育局
责 任 人:左新波、马鹏云、王自强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31日前
责任处罚:如不能按时限完成,按效能目标责任书赋分扣分
分管领导:周明新
三、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免费午餐工程
责任事项:改善全市贫困地区425所农村学校73331名小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
责任单位:中宁县、海原县、市教育局
责 任 人:左新波、马鹏云、王自强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