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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不符合要求的司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要切实做好安全宣传及防火、防爆和查危查禁工作,实行仪器检查和人工开包检查相结合,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对查出的“三品”要按规定组织销毁。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按职责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保障设施,增设警示标志,改善通车条件;要加大路面巡查和对非法、违规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严禁非客运车辆参加春运;要加强车站、码头现场监督管理,所有参加春运车辆都必须按规定进站(场)经营,严禁超载超限车出站;要严格落实反超载、反超限、反超速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公路部门对路况差的路段要加强整治,正在施工的路段要采取措施,争取在春运前完工,春运前不能完工的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并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通行。

  三、科学组织调配,统筹兼顾客货运输

  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节前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向的基础上,合理制订运输组织方案,增加运力供给,加强衔接配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运力,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避免发生旅客大量滞留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春运工作中的兜底和衔接作用,进一步增强集疏运和中短途运输能力,防止春运高峰期间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四、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的危害和影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近年来本地区灾害发生的特点,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五、倡导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尽量增加车站候车面积,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旅客有序上下。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的批评监督,在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防止蓄意破坏,要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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