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金武经济区。包括金昌市和武威市。重点承接和布局国家级新型工业化有色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镍钴铜有色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国家贵金属新材料高技术加工基地、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示范基地、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氟化工产业、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产业、武南煤炭集疏运中心、天祝碳基新材料生产基地、石灰石深加工基地以及煤化工产业、食品加工业。
(十四)民族特色产业集聚区。包括临夏州、甘南州。重点承接和布局国家重要的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民族用品生产基地、畜牧业及畜产品加工基地、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以及民族医药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旅游资源开发。
省工信委要尽快发布《甘肃省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论证、细化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合理布局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各市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企业要认真研究提出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方案,理清“十二五”承接产业转移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谋划一批承接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立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库,强化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尽快启动一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四、扶持政策
(十五)用好用足国家和省上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1〕17号)精神,充分利用产业扶持、财税支持、金融服务、土地供应、资源配置、环境评价、科技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推进承接产业转移。
(十六)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省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增容扩区、晋等升级、产业规划编制、循环化改造,提高工业园区承载能力。2012年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六大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中调整1000万元,用于奖励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突出的市州和企业。各市州、县市区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为产业转移项目落地提供支持。
(十七)建立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全省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城投公司融资平台作用,以政府注入资本金、土地质押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规模。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成立投融资公司,积极从国内外市场募集资金,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和企业间相互担保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