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进度,确保评价无盲点。按照不超过三年的原则,对企业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逐步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并提出整改措施。
2012年应重点对项目投资管理、理财管理、资产处置等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2、改进方法,健全日常评价机制。要逐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时评价机制,及时发现重点业务、重点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缺陷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事前谋划,推进内部控制的完善。要对企业的运行环境、行业特点进行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全覆盖。
有条件的可开展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的内部控制要素的评价。
(三)避免管理盲点,加强境、市外和参股企业审计管理。
各企业应按照突出主业、收缩层级的要求,对境外投资企业、市外投资企业以及未实现投资收益或无控制力的参股企业的情况进行梳理,确定发展方向,将确需保留的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1、统筹协调,拓展相关审计范围。要在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控制评审等审计工作基础上,将境、市外企业和参股企业纳入审计工作范围,做到管理无盲点。
2、立足实际,建立定期审计制度。要结合境、市外和参股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落实管理责任、严控重大事项、规范特殊业务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审计制度。
(四)围绕企业需要,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工作。
各企业要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围绕管理的重点、难点和特别薄弱环节,确定2012年专项审计的事项并开展相关工作。其中:
1、跟踪检查,服务风险预警建设。要对风险预警平台中显示亮红灯、亮黄灯的事项,加大后续跟踪调研力度,查找亮灯的原因,提出应对意见。
2、提供支撑,辅助重大决策实施。要对“三重一大”事项中涉及的资金、项目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经济效益审计,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寻找根源,帮助经营目标实现。要对影响经营目标的主要事项或因素开展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等审计,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放大管理效应,做好审计后续管理工作。
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审改结合、以审促改”的理念,通过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的运用,改进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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