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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七)建立安全监测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综合监测工作机制,协调监管部门统筹安排食品抽检范围、品种、频次。针对重点品种和大宗食品,组织开展综合性食品安全抽验和监测工作。依据综合监测结果,加强区域性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和技术能力。支持企业内设检测机构建设,提高企业检验检测水平。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提高检验资源使用效率。
  (十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本行业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要求。加强舆情监测,认真核查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九)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创办郑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各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建立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建立肉类食品溯源体系。
  (二十)组建食品安全专家组织
  组建我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为专业咨询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政策研究、检测检验、应急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人员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十一)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监管制度
  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核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入条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标准,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等行为。
  (二十二)强化食品企业内部管理
  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检验和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切实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集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活动。
  (二十三)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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