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主动查找、梳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厘清监管职责边界,细化职责任务分工。重点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前店后厂、现场制售等生产经营活动,逐项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要求,堵塞监管交叉和漏洞。理顺餐饮服务监管职责,上半年完成县(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服务监管职能的调整和交接工作。
(十三)加快基层监管体系建设
推进监管重心下移,重点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食品安全职责。加强乡镇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县以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县级食品安全办、各监管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工商所、卫生所、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等机构的联防联动机制,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填补基层监管空白。
四、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十四)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
制定出台《郑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郑州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和《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研究制定牛、羊、禽类的屠宰管理规定,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
(十五)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新颁标准。密切跟踪评价标准执行情况,分析归纳标准缺失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标准制定修订需求。做好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规范申报、评审、备案、公示程序,确保食品企业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组织相关企业认真执行粮油食品、米面制品、土特产品等河南特色食品地方标准。
(十六)加强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加快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利用疾控、医疗、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和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完善风险监测网络,逐步从市、县延伸到社区、乡村,覆盖食品产业链条全过程。完成河南省部署的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加强以食物中毒为主的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分析,强化粮食、肉类、蔬菜以及速冻食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等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加强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提高监测评估实际效能,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