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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的通知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第二项: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下一代信息网络
  重点围绕TD-LTE及LTE-Advanced等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宽带光纤接入、宽带无线接入和短距离无线互联技术,高速、大容量、高密度集成的新型光通信技术,基于北斗卫星系统的通信广播、导航和遥感应用技术,支持宽带多媒体的新一代数字集群通信等技术领域,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平台和公共检测验证平台。
  (二)移动互联网
  重点围绕移动互联网应用接口、智能终端感知技术、数据库和操作系统、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领域,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移动流媒体、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移动下载、位置服务等应用技术领域,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平台和公共检测验证平台。
  (三)物联网
  重点围绕射频识别与传感节点技术、组网与协同处理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等关键技术领域,以及在交通、物流、安保、电网、水务、环保等重点行业的应用技术领域,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平台和公共检测验证平台。
  (四)三网融合
  重点围绕三网融合核心芯片、数字版权加密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领域,以及IPTV、网络电视、综合业务管理和内容集成播出分发等三网融合业务应用和系统支撑技术领域,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平台和公共检测验证平台。
  (五)新型元器件和专用设备
  重点围绕新型元器件的智能化、微型化、绿色化技术领域,以及通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等新兴制造领域专用仪器设备的集成开发、成套成线技术领域,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业务应用平台和公共检测验证平台。
  二、支持数量和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单位应具备如下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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