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郑政文〔2012〕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克难攻坚,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新密市人民政府等13个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等19个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完成201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再创新的业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拼搏,积极作为,为实现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形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13个)
新密市人民政府
中牟县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金水区人民政府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监察局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商务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2011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19个)
新郑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
市政府办公厅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市科技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信访局
市公安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