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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填报用电信息情况表的通知

  填表人: 企业盖章:
  注1:由企业承诺“对以上所提供数据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并将对不予配合的纳税人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理
  注2:对于几个或多个纳税人共用一台用电编号、变压器的非独立用电户及外销电用户,纳税人将另外填写《非独立用电户用电信息明细表》
  注3:纳税人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信息

  附件2:
  非独立用电户用电信息明细表

税号企业名称用电户名称用电户编号所属供电部门名称用电状态用电月份耗用电能数量经营地址
填报注释:在税务部门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在税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名称用电户在电力部门登记的名称用电户在电力部门的编号用电户所属的供电部门(所)名称
分独立用电户、非独立用电户、外销电用户三类按照YYYYMM的格式,举例:201103包括正常用电数量和相关查补偷漏电数量,单位:度用电户在供电局开户所登记的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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