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园区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兰政发【201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跨越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园区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工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产业高新化、布局专业化和机制市场化的要求,用近一年的时间,通过抓园区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增容扩区、规划编制和体制机制创新等举措,加快兰州新区开发建设,实施高新区和经济区增容扩区,促进8个县区产业园区的快发展、大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竞相发展的“3+8”园区布局体系,更好的发挥率先、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
(一)目标任务兰州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增长66.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6亿元,增长74.8%。招商引资引进到位资金60亿元,新签项目开工率达到60%。34项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97.3亿元。49项产业项目全年完成投资92.1亿元,20项重点产业项目主体建成。兰州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2亿元,增长11.6%。工业增加值完成171亿元,增长17.9%,工业总产值完成850亿元,增长18.9%,销售收入完成1205亿元,增长18.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5亿元,增长17.9%。招商引资引进到位资金15亿元。43项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0亿元。兰州经济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亿元,增长21.4%。工业增加值完成53亿元,增长41.3%,工业总产值完成200亿元,增长50.4%,销售收入完成220亿元,增长31.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5.2亿元,增长20%,招商引资引进到位资金30亿元。10项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6.25亿元。各县区产业园。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1%,工业增加值增长22%,工业总产值增长22%,销售收入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3%,招商引资额增长24%。64项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投资25亿元。
(二)总体进度要求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对全市“园区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兰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迅速掀起开展活动年各项工作。兰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各自深入开展“园区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园区建设发展推进计划。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2月)。兰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济管委会区和各县区政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抓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增容扩区工作、规划编制报批、园区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3、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12月)。依据《推进园区跨越发展的考核办法》(试行),市园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牵头,对县区产业园区“园区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兰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区管委会由市委考核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