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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州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一次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2年3月15日-4月5日。
  二、宣传内容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重点通过宣传国家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成果,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揭露当前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帮助社会公众了解认识非法集资的政策界限、主要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御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在凉山日报上刊登1-2期处非宣传教育资料,由州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州处非办协助。(宣传内容为处非宣传教育提纲中一至七项)
  (二)在凉山电视台公共频道、新闻频道、彝语频道等频道黄金时段以专题和屏幕下方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方式开展2周左右的处非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媒体对州处非办负责人开展处非专题访谈。由州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州处非办协助。(宣传内容为处非宣传教育提纲中一至七项,电视台滚动字幕播放宣传内容为第八项)
  (三)通过发送手机公益短信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发送短信数量10万条,短信发送对象主要应为农村用户。由州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移动、电信、联通等企业实施,州处非办协助。(宣传短信格式统一为:凉山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你“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树立风险意识,切忌因贪伤财,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四)通过公众服务窗口发放宣传单、展板教育、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有关整治非法集资的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州公安局、州工商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单位的公众服务窗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州银监局负责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州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辖内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的公众服务窗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州处非办协助。(公众服务窗口宣传内容为处非宣传教育提纲中一至七项,西昌市发放的宣传单由州处非办统一印制,各牵头单位领取组织发放,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内容为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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