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推进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改革。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子女培养关爱机制。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行动计划,采取代理家长、亲情室、托管中心等多种措施,保障留守儿童健康茁壮成长。实施学生“蛋奶工程”,为非寄宿贫困生提供“爱心午餐”,改善流动人口子女营养状况。
(四)以“特色多样”为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育机会、学习年限、学习方式等多样化改革。鼓励创建特色高中。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引导优质普通高中举办网上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成长路径。
(五)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行动德育”工程,推行以体育、音乐、哲学和情感教育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模式。实施中小学特色发展计划。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捆绑发展工作,加快提升城乡基础教育质量。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各区县(自治县)、高等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把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改革试点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大力支持,形成推进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区县(自治县)、高等学校要建立“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定期研究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经费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和学校自筹为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经费保障机制。各试点单位统筹各级投入及资金,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查指导。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按照试点阶段计划开展跟踪调研,对试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对试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避免试点工作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