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配套政策。通过加强指导、完善配套政策,为职业教育园区出台经费投入、项目支持、税费优惠等配套政策。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参与,积极开展行业人力资源预测,制定行业职业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鼓励区县(自治县)政府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制定鼓励性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为园区实现教育资源与经济要素集合发展提供优质环境。
(四)突出改革成效。以职业教育园区为依托,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互动发展,推进职业学校与工厂企业融合办学。大力推进教室、教材、教法、学制、专业、管理“六大创新”,优化基础能力、学习成本、教学质量、教育体系、学生就业“五大要素”,改革办学、培养、教学、评价“四大模式”,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促进民生改善和区域产业发展。
(五)增加经费投入。将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年度预算,积极争取教育部、财政部对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给予专项补助。鼓励工业园区将技改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引导区县(自治县)政府制定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园区的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政府投入、银行贷款、市场运作、社会捐赠、学校或企业自筹、设备租赁等多种方式,筹措园区建设经费30亿元。
四、推进高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创新,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优化完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制度。分析评估西部地区特别是全市已有的地方高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各种实质性与非实质性合作的经验、教训、困难和障碍,探索设计地方政府支持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制定政府支持产学研合作的学科专业审批、企业师资资格认定、财政税收支持、责任权利明晰、合作实体审批注册、资源投入保障等政策,努力营造推进产学研合作的社会舆论环境、容纳环境和支持环境。
(二)创新产学研合作办学模式。探索不同类型高校与不同属性、规模和水平的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之间产学研合作的特点与规律,实现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建立适合不同学科专业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多样化校企合作模式。探索成立股份制合作办学实体,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项目,形成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进一步拓展与西部高校和境外高水平大学及在西部拓展业务的跨国公司的产学研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式,与西部高校深度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建立高校教师及相关企业人员出国培训学习制度,培养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