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渝办发〔2012〕8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承担的国家改革教育督导评估体制、创新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制定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7个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作为重庆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根本大计,以解决教育民生为导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全力抓好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建立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检验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努力破解教育体制难题。

  ――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改革创新。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探索试验。全市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的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建成一批职业学校与产业对接,生产经营与技能人才互动,资源共享、校企融合的创新型职业教育示范区;建立产学研协调互利的长效机制,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创新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公招”、“双选”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试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体制,建立农村中小学引进优秀人才机制;建立合格普通高中学生培养成本测算模型,动态制定培养成本标准,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责任,建立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出台政府有关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初步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流动趋势的公共基础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规范+特色”发展、学生“合格+特长”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