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18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木垒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木垒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2012-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根据《关于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1】5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促进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加快城乡教育统筹,使得公共教育服务更加发达、教育机会更加充分,使每一个受教育者得到全面发展。
(二)优质育人。坚持育人为本,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坚持人才强教,着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积极创新教育体制、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工作环境。
(四)统筹协调。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学校和社会的教育资源优势。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