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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卫生乡镇街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4.旅店、理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有通风设施,浴室、游泳池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进入标志。

  五、食品卫生10分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件齐全,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五病”调离率100%,卫生知识知晓率高于90%。

  2.定型包装食品符合有关规定,无加工和销售腐败变质和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的现象。

  3.食品用具、容器清洁卫生,餐具消毒落实。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摊点环境卫生整洁,防尘、防蝇、防鼠等卫生设施齐全且运转良好。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疾病预防6分

  1.乡镇(街道)预防保健组织、人员、经费落实。

  2.行政村卫生所覆盖率达到95%以上;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安全接种率达100%。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处置规范,未发生二代病例;村卫生所有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报告卡。

  七、病媒生物防制12分

  1.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有经费投入,防治措施落实。

  2.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经常性除四害达标活动,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完好。

  4.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除四害指标有三项达到国家标准,另外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八、改水改厕13分

  1.农村改水改厕有规划,措施落实。

  2.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有保护措施。

  3.乡镇(街道)所在地辖区自来水普及率川区乡镇达到50%,山区乡镇达到40%。

  4.全乡镇(街道)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川区达到70%,山区达到50%。

  兰州市卫生村(社区)检查评比标准

  一、组织管理8分

  1.村(社区)爱国卫生组织健全,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爱卫工作;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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