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深入推进“双语”教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切实加强教育管理,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有序衔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并重发展的思路,推进各项教育事业齐头并进、快速协调发展,为木垒县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三、总体目标

  坚持“重视学前教育、扎实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和“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实施精细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目标,加大教育投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来促进教育现代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促进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初步形成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效益较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形成运转协调、灵活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运转体制。

  四、具体任务

  (一)学前教育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1.到2012年,全县4-6周岁幼儿受学前三年教育率达到93.5%以上,受学前一年教育率达99.5%以上。到2013年,受学前三年教育率达到95%以上,受学前一年教育率达99.8%以上。到2015年,受学前三年教育率达96%以上,受学前一年教育率达100%。

  2.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办园并举的多元化办园格局。到2015年,部分乡镇幼儿园和城镇“双语”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昌吉州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其余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昌吉州一级幼儿园评估标准。

  (二)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的特点,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义务教育要注重学生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健康素质,养成良好习惯。到2015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