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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的通知

  二、严格落实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
  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同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急办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以部门名义下发,同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乡镇政府名义下发,并报县应急办备案。社区、村等基层预案报乡镇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前15日内报应急办和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要于7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对于新编制的预案,要按报送规定及时报县应急办备案,确保不漏项。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要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严格执行《自治县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的乡镇、部门组织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演练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一定要注重实效,注重实战,增强应急预案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防止应急预案演练流于形式,停留于导演剧本的阶段;在演练过程中,要有指挥机构、救援队伍,要有通信、交通、技术、医疗、治安等协同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演练,从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演练后要认真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预案。各乡镇(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于3月26前将制定的演练计划(格式附后)报县应急办。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应急办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自治县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
  1.新增和修订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2. 2012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3.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新增和修订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序号

预  案  名  称 

承办单位

备注

需新编制的预案

1

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县卫生局

2

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

县卫生局

3

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预案

县卫生局

4

自治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县发改委

5

自治县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

县发改委

6

自治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7

自治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县林业具

8

自治县水库移民突发群众性事件应急预案(秘密)

县水利局

9

自治县抗旱应急预案

县水利局

10

自治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县水利局

11

自治县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县公安局

12

自治县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县药监局

13

自治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县农机局

14

自治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县质监局

15

自治县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城建局

16

自治县城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县城建局

17

自治县处置突发性暨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秘密)

县信访局

需修订完善的预案

1

自治县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县安监局

2

自治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县安监局

3

自治县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县安监局

4

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

县地震局

5

自治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县经贸委

6

自治县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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