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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的指导意见
(浙政发[2012]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以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创建科技强市、县(市、区)活动,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面对当前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为进一步提高市、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综合实力,现就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和统筹解决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的攻坚时期。在创建科技强市、县(市、区)的基础上,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实现“十二五”率先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目标的迫切要求;是统筹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作为两者的结合点、着力点、创新点进行一体化部署、一体化推进的重要抓手;是走新型工业化与城市化道路,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集聚、高端制造业和高水平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区域竞争新趋势,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现实选择;是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的客观需要。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城市(县、区)为载体,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为抓手,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现创新驱动支撑引领发展为导向,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为着力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进培育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支撑,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关键产业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市场化与产业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着力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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