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综[2011]126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医科大学眼科中心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212号)收悉。经审核,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特需专家门诊的条件符合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规范特需专家门诊医院就诊条件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1999]997号)规定,同意该院部分专家按特需专家门诊标准收费,具体专家名单及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12年1月5日起执行。
附件:特需专家名单及门诊收费标准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特需专家名单及门诊收费标准
序号
| 姓 名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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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 红
| 人次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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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彦津
| 人次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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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筱荣
| 人次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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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赵少贞
| 人次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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