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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荣溪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荣溪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2]30号)


天津市新型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荣溪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北辰区北辰西道北侧承建的荣溪园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销售住宅建筑面积71302.11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7138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8208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0号楼

7070

11号楼

6776

12号楼

6753

12号楼

7683

14号楼

6776

15号楼

7080

16号楼

7383

17号楼

7352

18号楼

7652

19号楼

7352

总体均价

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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