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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滨海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且国庆、中秋两大节连在一起,放假时间长,安全稳定压力大。为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我市的环境安全,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环保部一系列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现对局系统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节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要制定确保安全稳定的措施,把每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教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凡因责任不落实而导致问题发生的,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切实搞好稳定排查工作。局机关及各单位要专题对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对人员思想状况进行重点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的重点进行排查:一是在全市有影响的不安定因素,需要我局积极配合的重大问题;二是涉及群众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三是容易引发和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以及有可能到市、进京上访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要对问题逐一分析研究,逐一明确责任,逐个制定措施,逐项抓好解决落实,切实做到“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置的好”。

  三、切实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环境监察总队(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辐射处要做好节日期间环境应急预案,对应急车辆、监测设备、带队领导和应急人员做认真安排,确保能迅速处置出现的环境应急问题。各有关综合、业务处室要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要按照环保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北京护城河”工程行动的要求,开展全市性污染隐患排查。信访办节前对重大环境信访隐患进行排查,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抓好各项安全检查。放假前,各单位要由领导组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行政处负责组织对机关办公楼和局大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盯住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安排好大院和机关的保卫值班,节日期间,机关、大院人员进入要登记,不明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要教育全体司机禁止酒后驾车;保安人员夜间要加强巡逻,堵塞安全漏洞。各处室、各单位放假前要关闭办公室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保管好文件和贵重物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督促,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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