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
环保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环保政府网站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提高在线办事能力、推进互动交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等七方面提出了要求,特别对地市级环保局网站建设提出了要求,是今后做好我市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的重要依据。
为认真落实好《通知》要求,提高我市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工作整体水平,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在年底前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建立网站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等功能;有条件建立但还未建立的要积极建立;条件还不具备的,要依托本区县政府网站建立起本单位的子网站或环保栏目。
二、要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运行安全稳定。
三、要建立和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制度,按《通知》要求,重点建立和完善网站内容保障、发布信息审核、值班读网、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制度,使网站或栏目管理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