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根据《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5月8日。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受理单位和地点
(一)新认定申请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受理;
(二)延续认定申请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受理;
(三)各受理部门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216室;联系电话:83070126。
福田分局知识产权科:福田区新沙路福田工商物价大厦1014室;联系电话:83456077。
罗湖分局知识产权科:罗湖区沿河北路2003号三楼;联系电话:25419653。
南山分局知识产权科:蛇口工业七路33号沁园大厦218室;联系电话:26682199。
盐田分局知识产权科: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507室;联系电话:25251265。
宝安分局知识产权科: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606室;联系电话:27836020。
龙岗分局知识产权科: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工商大厦413室;联系电话:28910835。
光明分局知识产权科:光明新区碧眼路新区管委会侧503室;联系电话:88211077。
坪山分局知识产权科:坪山新区金牛西路金牛大厦321室;联系电话:89369387。
四、申报程序
(一)登录广东商标网(http://www.gdta.com.cn)或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gdgs.gov.cn)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录入程序”。
(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szscjg.gov.cn/),选择“网上业务系统”的“省著名商标认定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填有数据的“广东省著名商标录入程序”上报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