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郑政文〔201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以来,我市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改善生活环境中心工作,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委局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十一五”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研究,决定对荥阳市人民政府等30个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登封市人民政府等15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以及罗付河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郑东新区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后,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的纳污管网不能及时配套,造成污染防治设施闲置,迟迟不能发挥减排作用,在此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批评。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市各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紧密配合,团结奋进,更好地完成“十二五”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构建和谐郑州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表彰名单
一、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30个)
荥阳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统计局
郑州市总工会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
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巩义市环境保护局总量科
郑州市人民医院
中原环保有限公司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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