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实施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安拆前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等制度;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应使用出具《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合格证》的产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所使用的钢管、扣件,使用前应进行抽测,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0、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对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施工企业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作业前的安全交底,提高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二是加大对市政施工机械和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市政工程的沥青摊铺机、压路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应安装可视倒车装置;重点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通风、照明、应急等安全设备设施,加强作业前安全交底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同时要落实专人监护。三是深入开展建筑消防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装饰施工、保温工程施工和临时设施等火灾事故的预防,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制度,加强对保温材料和工人宿舍的用电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1、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设施安全的保护
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理顺关系、明晰责任、健全制度,加大供气、供水、供油、通信和建(构)筑物等各类管线及设施的保护。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周边环境开展调查,摸清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和建(构)筑物等详细情况,拨出专项资金用于保护,并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交底,对周边环境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制定保护措施,邀请管线的产权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将保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进行监测和跟踪监督;监理单位应审查环境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检验证明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并监理是否按方案设施。
(四)聚焦文明施工,强化施工扬尘专项整治
12、完善文明工地创建动态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文明工地的考评机制,合理调整申报标准、评分细则和考核方式;二是实施全过程评价机制,对地基基础施工阶段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不得参与文明工地考核,通过文明工地考核,后续施工阶段严重违反文明施工标准的,或者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文明工地评比;三是被红黄牌警示的施工项目不得参加文明工地评比;四是把积极推广安全文明施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的行为作为文明工地评比的优先条件。
13、狠抓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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