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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5、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各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管理的规范性,并与施工现场的各类应急预案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强处置事故的人员、技术和装备支撑,努力提高应急救援技术和能力。三是针对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特点有效组织本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改进。
  6、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明确分管责任人,规范监理工作流程,落实安全责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相关内容,安全监理要认真把好五道关:一是把好基本建设程序关;二是要把好施工队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关,尤其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到岗情况实施检查;三是要把好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审查关;四是要把好起重机械、整体爬升脚手架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关;五是要把好现场验收关,特别是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三)严格现场管理,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7、推进领导带班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
  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今年重点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推行LBS无线定位系统,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工地现场区域无线定位,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其在岗和离岗信息,实现动态考核,并将考核内容作为各类评优评奖依据和投标资格预审的条件。各施工、建设、监理企业应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明确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涉及的人员、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带班人员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8、继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始终保持高压势态,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审批和交底、验收等程序;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沟槽)开挖、盾构机进出洞、地铁旁通道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及作业、高支模等)实施施工前条件验收。
  9、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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