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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严肃查处,强化事故和不文明行为的责任追究
  一是继续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公示制度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133号)要求,严肃生产安全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强化查处和问责的预防作用,切实推进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罚;三是继续实施红黄牌警示制度,对在建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立即挂红牌,停止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投标的资格。
  (二)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本质水平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继续深化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专项投入,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充分应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企业要做好以一线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层次性和形式的多样性,突出案例、体感、场景等教培新手段,增强从业人员危险预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能力。二是各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检查力度,做好相关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升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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