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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建质字〔2012〕153号)


各区县住建局(建工局),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和专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附件: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的各项活动,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文明施工行为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建设美好新南京构建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遏制较大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突出抓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紧抓住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完善促进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等)应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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