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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安拆前告知和使用登记等三项制度;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目标明、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势,严格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五)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三项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为检查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意识,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落实责任人,整改到位,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六)施工消防专项整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不断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积极开展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的监护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符合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施工现场消防规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力营造人人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氛围。
  六、实施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3月):活动部署和春季复工阶段。市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三区两县住建(建工)局要根据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4月至6月):1、重点开展深基坑、高支模的专项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对周边环境及其基坑变形动态监测等情况。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批审核、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是否达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使用等是否符合规定,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理单位的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整治内容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整治的重点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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