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社会公益宣传。
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要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区县要在属地公众场所悬挂安全标语、主题宣传画、事故警示挂图等,并利用属地电视媒体以及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公益宣传,市住建、交通、商务、质监、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对本行业所属建设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氛围营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结合行业实际,设计制发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短片的宣传品。各企业集团、总公司,要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和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宣传画等宣传品。有条件的企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事故案例,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强化安全文化建设。
以“安全 健康 发展”为主题,举办第六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要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加强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年底前,每个区县要创建2个以上的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在创建中,要注重加强中小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文艺的创作,安监、宣传、文化、工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托专业文艺团体,加大安全文艺创作力度,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要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有条件的区县要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乡镇街道要建立安全文化墙,企业、社区建立安全文化宣传栏,不断提高基层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五)强化安全社区建设。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等文件要求,在开展试点创建的基础上,加快本地区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2012年,每个区县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乡镇街道要达到30%,并至少完成1个市级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对符合国际安全社区和国家安全社区条件标准的社区,北京市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将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积极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