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县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长、副县长分工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部分县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进行调整,对未涉及调整的县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按原文件执行。现将调整后的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名单公布如下:
一、蓝伶俐县长担任相关职务的县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共27个)
1.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蓝伶俐
2.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蓝伶俐
3.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蓝伶俐
4.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5.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6.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7.县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委员会主任:蓝伶俐
8.大均电站开发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9.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0.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蓝伶俐
11.县云景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2.县实施省扶持重点欠发达县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3.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4.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5.县“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6.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7.县“强塘固房”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8.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19.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20.县创建景宁畲族风情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21.鹤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主任:蓝伶俐
22.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23.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蓝伶俐
24.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25.县美丽乡村(畲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伶俐
26.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蓝伶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