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贯彻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春节期间肉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1月13日上午,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部署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保障春节期间肉品安全工作做出安排。为贯彻好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
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行动到位、责任到位、效果到位。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关系,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形成合力。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治理重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按照《山东省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目前专项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私屠乱宰发生的规律,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盯防、重点整治,严防私屠滥宰肉品进入市场。加强与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衔接配合,坚决打掉肉品生产经营“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和“黑窝点”。对治理中发现的“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治理效果最大化。同时加强督促检查,采取交叉检查和督查等办法,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的实处。
三、坚持严防死守,确保节日期间肉品安全。春节期间是肉品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肉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期,各地要按照六部门联合会议精神和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确保元旦春节市场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鲁商务秩序字〔2011〕870号)要求,全面梳理本地节日期间肉品监管薄弱环节,深入排查肉品安全隐患,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肉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出厂肉品安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认真抓好已取缔、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对私宰专业村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要予以严密监控,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加强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专项治理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