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1〕41号),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原县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中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责。
(二)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增加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和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组织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与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