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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三)按半年和年度向县减排办提交本部门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和工作报告。

  (四)承办县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县建设局

  (一)负责制定城区并指导督促各乡镇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

  (二)负责完善城区并指导督促各乡镇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建设,提高现有城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平均运行负荷率和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负责督促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与升级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四)负责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

  (五)负责城区并指导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六)负责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出完善中央控制系统建设和改造要求。

  (七)负责按季(每季第一个月前15日)向县减排办上报全县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的实施情况,提标改造的落实情况,污泥处置及中水回用的进展情况。

  (八)按半年和年度向县减排办提交本部门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和工作报告。

  (九)承办县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县交通运输局

  (一)负责制定落实大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污染物减排控制计划。

  (二)负责加快构建快速便捷绿色的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三)按半年和年度向县减排办提交本部门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和工作报告。

  (四)承办县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水利局

  (一)负责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标准,及时修订重点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二)按半年度和年度向县减排办提交全县自备水使用情况。

  (三)按半年和年度向县减排办提交本部门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和工作报告。

  (四)承办县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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