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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的函

  (五)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工程
  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优势,有效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机械装备制造企业的科研力量,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支撑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完善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围绕产地初加工、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质量安全、新产品开发等重点,开展联合攻关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按规划、有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科技创新,推广和转化一批成熟、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综合效益。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开展对接活动,实现各类研发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领军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农民和装也合作组织之间的“零距离”对接,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六)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以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为指导,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加强从原料生产到加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快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水平。在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行有机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操作规范(GMP)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已通过认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开发检测新技术,拓展检测范围,全面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检验检测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生产许可、监督抽查、产品召回、应急处理等监管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在食品行业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诚信经营。
  (七)农产品加工企业创业服务工程
  加强对进入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业的扶持和服务。以返乡创业农民、复转军人、回乡青年学生等为主要对象,开展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加工创业培训和辅导。通过完善和改扩建农产品加工信息网,构建市、区/县、乡镇三级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的信息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创业信息服务。发动社会力量为创业企业提供问题诊断、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建立创业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的征集、登记、评估、发布和诚信活动,规范创业企业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规划、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等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在产业政策、立项、资金、规划、用地等方面予以支持,规范市场行为,全力做好服务,形成各级齐抓共管、共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区县政府要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切实履行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对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明确责任,分工到位。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每年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评比考核,总结交流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的创办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及科技人员,纳入本市有突出贡献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评选范围,按照本市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共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带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就业增收作用突出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奖励;对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以补助、贴息等方式给予扶持。完善“农贷、农保、农投、农担、农信、农基、涉农企业上市培育、涉农要素市场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施金融支农“双百”行动计划,积极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倾斜;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增加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贷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外国资本等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切实加强政府、企业、银行与担保、再保险机构多方合作,建立政企银联动协调机制,筛选一批财务状况优良、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发行集合票据,解决企业融资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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